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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源 对策
——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2017-09-28 来源:九三学社辽宁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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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和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一些明确要求。于2016年3月4日,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时强调:“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就是‘亲’、‘清’两个字,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构建良好的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是一个地区促进软环境建设、适应经济新常态发展必然要求,更是营造区域核心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本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牢固树立“向政商环境建设要诚信,化政务环境建设为软实力”的理念,始终把“亲”、“清”的政商关系,作为全市营造政商环境及促进营商环境转变重要“牛鼻子”工作来抓,制定出台《本溪市简政便民专项行动方案》、《本溪市清查审批和认证专项工作方案》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等等,一系列强化政商环境建设的办法、方案和意见。另外,结合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际,在广泛征求社会和企业意见的情况下,市政府又针对职能部门提出了“七个不允许”影响政商环境建设的问题。虽然我市在构建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中取得了一些可惜的成效,但通过调研发展仍然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现象及问题。下面,笔者就新形势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问题的根源及解决问题的对策,不敢苟同的谈谈看法,仅供读者共同探讨。

一、主要问题

1.干部服务意识有待加强,责任不够。尽管市委、市政府千方百计的给全市各级干部鼓劲、打气,让他们想事、干事;让他们亲商、安商,但在构建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认识上还存在着不愿为、不敢为的现象;存在着“平平安安占位置、忙忙碌碌的装样子,疲疲沓沓混日子”的行为;存在着“两头热、中间冷,两头急、中间腾”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转变观念、转变角色,真正的站在企业角度想问题和解决问题,将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还没有真正的融入到为企业服务中来,在思想深处存在着“好事别找我,坏事别找我,自己窝着就比什么都好”的心态,责任意识缺失。

2.政府失信问题反映突出,诚信不好。政府失信是政商环境建设反映较多也比较强烈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政府决策的事、承诺的事、合同签订的事不兑现、不落实,或在具体落实工作中办事拖延、扯皮,导致企业失去商机,群众失去信仰,一任官员一套思路,一茬官员一套打法,新官不理旧帐、不办旧事、对过去的事,历史欠帐的事不愿意做,不去兑现,致使企业、群众对政府的意见很大,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和谐的政商关系,导致政府及职能部门在社会上的公信力降低,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也就成了泡影。

3.权力下放改革不彻底,落地不实。简政放权下放管理权限,推进“放管服”改革,不仅是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战略决策之一,更是促进既“亲”又“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环节。由于“放管服”政策上的不配套和部门间衔接不畅及信息互联互通方面存在不足等因素,导致行政权力下放后,还存在着“放得下去、接得不好”和“明放暗不放”问题;存在着“舍得放责任,不舍得放权限”问题;存在着“核准范围大、多头审批环节多”问题,使简政放权改革还没有实实在在落地。企业和群众感到流程繁锁、前置条件多、时间长,审批公章“旅行”现象依然存在,还没有真正享受到推进“放管服”改革,构建“亲”又“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红利效果。

4.基层部门责任意识缺失,担当不足。尽管本溪市委、市政府在相关会议上呈多次强调:“市委想干部、干部想工作”,“要释放精气神、勇于担当、敢于做为”,但基层部门中的部份干部还是“不敢伸手、不敢做事”顾虑重重,懒政、怠政现象较严重,存在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本来部门可以决策的事,非要经过市长、局长来决定;本来可以口头交办的事,一定要开个会议形成一个纪要;本来一天或几天能完成的事项,非要等到一周或几周都很难完成,致使既“亲”又“清”新型政商关系在慢长的工作效率中而丧失。

二、问题根源

综上所诉,新形势下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进程中所面临这些问题,经分析导致问题的主要根源有如下几点:一是在全国辽宁是计划经济开始较早但退出最晚的省份,国有企业比重较大,体制机制不灵活,思想不够解放,市场意思、创新意思不强,本溪做为辽宁省的地级市同辽宁省一样,也存在着计划经济思想偏重的现象。二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强调的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廉政建设、政商环境建设相对乏力,加之辽宁在一度遭受到政治生态恶化的影响,有些干部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用权力寻租较为盛行,导致政治生态环境不好,这样以来舆论就越不好,舆论不好导致环境更加恶化,就形成了一个恶性热传导舆论效应。三是在市场为主体配置资源的经济活动中,政府干预市场过多、过宽、主导资源配置权力过大,管的过多、过死,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发挥的就不够好。四是在强有力的反腐倡廉工作中,使腐败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配套性鼓励干部想事、干事、敢担当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及制度体系尚未完善健全,构建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制度体系法律体系也尚处在探索之中。

三、几点对策

新型政商关系的建立是直接做用于政商环境和营商环境好转、快转的关键。市委、市政府如何围绕市场主体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将本溪市打造成透明、公平、高效、法治的良好环境,是全市上下共同渴望的目标。让企业感到本溪好办事、能办事、容易办成事;让官员感到敢伸手、敢办事、敢担当,使新型的政商关系在新一轮的发展浪潮中发挥更大的效应。

1.从较变思想观念入手。各级政府掌握着土地、资本、金融、人才、政策等重要资源要素,现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干部怕产生官商勾结的非议,不敢与企业近距离的接触,这样就很难能真正了解到企业运行实际情况,对企业实现精准对标服务;不直接接触企业主、又从何谈起亲商、尊商、安商?这就要求我们各级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一定要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认真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亲”“清”二字关系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向省内外先进地区看齐对标,学习他们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方面的好经验;学习他们在建立既“亲”又“清”政企、官企方面上好的做法,以新的理念、新的思维抓好既“亲”又“清”的政商环境建设。并着力解决好政府行政行为与市场功能配置之间的关系;解决好多设路标与少设路障的关系;解决好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关系,努力把政府的服务意识转化为提升竞争力的优势。政府在参与市场配置资源要素中,既不能同企业主勾肩搭背不分你我,又不能老死不相往来画地为牢;既要积极作为跟踪靠前服务,又要洁身自好守住底线,不搞“亲亲我我”权钱交易。为了确保市场经济在配置资源中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在其中的作用,促进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健康发展,建议市人大常务员会将《本溪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运行办法》纳入立法计划,从法律层面上建立起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政策依据,以便推进我市政商关系适应新形势下“五大”发展理念需要。

2.从打造诚信政府入手。在市场配置资源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经济发展中,政府又是构建公平市场准入和促进生产要素平等交换、自然流动及市场监管的有形的手,政府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信誉度不好、诚信缺失,又是真接影响市场“诚信”的关键,也是影响优化政商环境的前提。现在社会上留传着一句顺口溜“投资不过三海关、天使都不爱辽宁”和网上讲的“唱衰东北”的说法,虽然,这些说法言论有些过分,但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政府的诚信问题极端的重要。这就要求我们政府在履行职责、资源配置、市场监管和招商引资为企业服务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推进信用东北建设,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的指示精神,应不断强化合同、契约和承诺守信行政行为的建立,逐步建立政府守信履职机制;建立市场诚信、司法公信、企业诚信覆盖全社会的诚信制度体系,制定诚信公约准则,坚决纠正和扭转“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帐”,积极推行“信用本溪”建设力度,着力构建一个“不失言、不失信”守信践诺的政商环境,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为营商创造良好的信誉环境。

3.从“放管服”改革入手。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体制机制问题,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牢固树立各级干部在政商环境建设中“人人都是环境,事事都关系到环境”的理念,为企业服务、为投资者服务就是为本溪“五大产业”发展服务,站在企业、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就是政商环境好转基本前提。在日常工作实践中要做到:“放”就要一放到底,按照行政审批程序最快、流程最短、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要求,实现权力“真减真放、实减实放”,坚决杜绝“名放暗不放,虚放实不放,责任放、权力不放”的现象发生。“管”就要管的清楚明白,本着“责权统一、依法按程序”进行监管,建议政府要加快构建审批监管、诚信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管等全方位、综合型市场监管体系,不断营造公平、稳定、透明的政府环境。“服”就服务彻底,企业和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都是通过同政府及职能部门打交道时感受、感知到政商环境好与坏,本着“审批赋予指导之中,管理赋予服务之中”的理念,要紧紧围绕企业的需求、群众的愿望来改进服务、提升服务,努力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来换取政商环境优化的“加法”;用“保母式”的服务态度来换取政商环境的好转。对各级政府推行的行政审批大厅,结合“放管服”改革,做到“一门对外、一表受理、一窗办理、一网运作、一口收费、一次审批(发证)”。既,在行政审批流程中实现一条龙式的“行政运行超市”。落实一次性书面告知、预登记事项、基本建设项目流程、重大投资项目代办、手机短信(微信)评价等服务承诺及各项制度建设。

4.从建立容错机制入手。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五大产业”加快发展时期,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必须依靠全市上下各级广大干部群众群策群力才能完成,这样以来在工作中、在改革探索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甚至会出现一些失误和偏差,想让各级干部履职干事,敢于直面工作,以钉钉子的精神想干事、敢担当,当下最紧迫的工作任务,就是建立科学有效的容错、纠错机制和制度体系,显得非常重要。一是明确牵头部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结合我市有关政策规定和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通过明确牵头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尽快出台科学合理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容错纠错规范性政策(试行)办法,真对改革创新和工作中敢闯敢试、担当尽责和干事干净的干部,对来能实现预定的目标任务,或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干部,依据政策(试行)办法进行减责、免责,真正为担当干事的干部负责,保护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业干事的热情。二先行试点尝试。从全国全省来看,建立容错纠错运行机制尚处在探索尝试阶段,我们要紧紧抓住我市良好的政治生态有力时机,选择有代表性的县(区)及部门进行先行先试,在实践中摸索经验、在经验中完善(试行)办法,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三是纳入立法计划。通过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后,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市人大常委员会进行立法,制定《本溪市鼓励干部创业容错纠错条例》,从法律层面上保护干部干事担当的积极性,不断营造宽容、公证、和谐干事创业的环境,为不断构建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辽宁本溪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本溪市委主委董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