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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惠农补贴政策实施效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7-11-20 来源:日博365备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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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湖南省委农林委员会副主任、衡阳市农委副主任彭素云说,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农强农资金补助政策,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基层普遍反映惠农补贴政策依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了实施效果。

一、涉农补贴项目多、范围广、标准低。目前涉农补贴项目多达30多项,主要包括农业生产、社会保险、救灾救助、设施建设和特定群体类补贴等。这些项目补助到每家每户,补贴对象过细,补贴标准一般都较低,在人多地少地区的表现尤为突出。如以耕地地力补贴为例,单产每亩补贴资金为105元,农民普遍反映补助标准太低,特别是当前生产资料涨幅太大,削弱了各项补贴的激励效应。

二、补贴方式不能有效激励种粮的积极性。目前,国家是以省为单位确定补贴方式,权限下放地方。地方在现有补贴的方式选择与执行中,过于强调了管理效率,而忽视了政策绩效。如“耕地地力补贴”在实际操作中基本上按土地计税面积进行补贴,变成了“土地补贴”。按土地计税面积进行补贴没有考虑到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与土地总量变化的事实,“凭地领钱”的“大锅饭”,极易挫伤农民种粮积极性,从而失去了原有政策的意义。

三、补贴多头管理,缺乏有效监督。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分属财政、民政、农业、林业、水利、农办、计生、教育、交通、卫生等20多个部门,各部门职能交叉,政策要求不统一,极易造成资金项目分散和交叉重叠。补贴在发放过程中,要经过核实面积、政策宣传、公示、核实和录入农户基础信息、资金分割、补贴打入、检查督导等十余个环节,造成行政资源的很大浪费。而在实际工作中,财政部门又缺乏对涉农补贴立项预算、审核和效益跟踪的管理,对其它部门的主管补贴资金到位状况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检查;乡镇作为基层的实施单位,更无法实施有效监督。

为此,建议:

一、清理规范惠农资金,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对属于稳定农业生产、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类的补贴项目进行调整。即将所有补贴全部放在一个政策框架下,统一操作程序,先易后难,逐步进行。选择发展前景广阔,发展优势明显,有利于发挥规模效益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将其纳入财政补贴范畴。对属于社会保障类的补贴,应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朝城乡一体化方向发展。

二、优化惠农资金发放模式,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科学的惠农资金管理办法,尽量减轻基层干部的工作量和不必要的发放成本。建议围绕“整合资金、规范程序、集中打卡、社会化发展”的工作思路进行,具体为:将各类惠农资金分别划入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管理,由县会计核算中心将补贴资金集中统一打入信用社专用账户,各种补助资金统一使用一个存折,农户拿存折直接到信用社领取补助资金。

三、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惠农政策实施效果。财政部门继续完善规范惠农各项制度,切实加强财政惠农支出预算制编,建立健全和完善惠农资源配置、保障等机制,避免惠农资金的不合理使用,杜绝浪费现象,强化部门的绩效评价。对下拔资金要跟踪问效,确保惠农资金真正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